中南局修订行政检查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民用航空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民航局《关于规范使用三类行政检查文书的通知》《关于明确民航行政检查异地协助相关规则的通知》等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局行政检查工作和相关程序,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中南局结合近年工作实践,对原《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行政检查工作规定》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对标相关法律新修订内容和政策文件新要求,重点聚焦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增加了行政检查贯彻分类分级、限制检查频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执法程序;二是对行政检查职权相关条款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完善行政检查执法的手段措施;三是持续规范执法文书,进一步完善行政检查相关文书模板;四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理、行政强制措施等章节内容。

  此次修订是中南局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中南局将加强新规定的学习宣贯,抓好制度规范的落实落地,坚持以法治方式持续推进辖区民航高水平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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