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中南局依据新生效的《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号),结合辖区实际,修订完成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事项办事指南,现予以公布。
各单位应主动加强新版规章和指南学习,认真按照指南办理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相关事项,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导航设备安全运行提供可靠保障。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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