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监管局落实做好《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相关工作

  自《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以来,湖北监管局多次组织学习《规定》,并结合学习研讨情况及湖北民航实际,为《规定》的实施做好准备:一是要求航空公司要按照《规定》要求,修订、完善运输总条件,完善投诉、服务程序,修订种类手册、重新签定与销售代理和地面代理签订的相关协议等;二是要求机场公司要组织修改、完善大面积航班延误总体应急预案、制定备降航班地面服务保障工作程序和各类应急预案;三是要求空管部门要针对《规定》中关于天气状况、流量控制和航班出港延误后放行等信息通告的要求提前做好预案,并协调航空公司、机场在发布上述信息时保持一致等。 

  针对《规定》涉及的专业广,需要解决的问题多等特点,湖北监管局也对此规定进行了细化,并把具体的条款分解到各相关处室。下一步,按照民航局及管理局的要求,各处室将结合本处室日常监察工作尽快进行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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