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监管局积极推进气象服务能力提升年建设

  年初,民航局确立2017年为“民用航空气象服务能力提升年”,要求以气象服务助力航班正常为主题, 以促进航班正常为目标,提升气象服务八个方面的能力。为进一步发挥气象服务对民航运行安全、正常、高效、优质服务的促进作用,湖北监管局高度重视,积极督促辖区民航气象服务机构落实好民航局、中南管理局关于“气象服务能力提升年”的各项建设要求。 

  一是思想动员,高度重视。督促、指导各气象服务机构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部门气象服务提升年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明确活动主题,确立目标,制定工作措施。二是结合监察,逐一核查。精心设计检查单内容,将编发报技能培训、请求报发布程序、情报交换自查程序、民航气象规章规范宣贯等重点内容列入日常检查单。专项检查与日常监察计划有机结合,提高监察效率。三是突出重点,加强共享。依据《中国气象局与中国民用航空局共同推进航空气象战略合作协议》,抽查各中小机场已共享信息列表,要求至少新增一项共享资料或产品,督促加强与地方气象部门合作;组织召开辖区通航信息传递沟通协调会,推动FSS建设研讨通航气象信息获取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方案;督促各气象服务机构注册民航气象大数据信息共享系统账号,跟踪使用情况。多措并举,积极致力于提高气象信息获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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