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管局、各通用航空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中南地区通航企业的飞行训练标准、强化通航飞行员的飞行技术水平、促进通航企业间的相互交流学习、提升通航企业的风险管控能力和安全运行水平,我局于3月17日在湖北武汉组织召开了中南地区通用航空飞行技术研讨会。会议紧密围绕通航运行安全、飞行技术、作业特点及飞行训练等方面展开了激烈的发言和讨论。一些具有共性、值得推广的优秀经验和管理方法得到了与会者的共鸣。现将研讨会研究成果通告如下,望各单位共同遵守: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禁止违法飞行
各通航企业和飞行个人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民航规章,不做资质许可外的运行,不做法规禁止的运行,按照运行规范的许可范围,严格按照运行手册操作。当运行规范需要修改时,及时联系主任监察员进行审核修订。
二、加强飞行人员资质管理
各通航要加强飞行队伍建设,加强飞行人员资质管理,把好人员准入关。对一些发生过事故征候、事故责任人或是因为技术、违规而导致处罚或停飞的飞行人员要慎重使用。各监管局应加强监督,对重点人群应重点关注,如飞行经历时间的真实性、飞行经历的维护情况以及熟练检查的考试情况等。
三、规范飞行训练标准、强化飞行技术水平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训练大纲开展训练,涉及执照获取或变更的训练大纲须满足规章要求并得到局方的批准。对于其他的训练如未获得型别等级的转机型训练或相关作业训练等,应充分参考厂家或行业间的训练时间和训练标准,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量体裁衣,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训练大纲。
各单位应掌握飞行人员的技术水平,根据训练大纲要求,严格开展各类理论、飞行训练,特别是涉及高风险作业的特情处置训练,做到举一反三,心中有数。飞行教员要严格执行教学和带飞程序,不得缩短训练时间降低训练质量,在教学过程中还要掌握好放手量。
各单位应针对作业飞行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拟从事作业项目的地面理论训练和作业能力评估。公司应根据个人的技术水平和训练成绩合理安排作业项目,由易到难,先带飞再单飞。对于在完成商用驾驶员执照训练后即进入作业飞行的飞行员,应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无作业经验的飞行员在培训不足的情况下单独执行风险较大的作业飞行。
各单位还应建立飞行员飞行技术评估机制,定期开展技术检查,对技术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及时进行补充训练。
四、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各通航要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合理安排生产及训练进度,对复杂作业飞行及高难训练科目要稳步开展;建立有效的飞行时间监控制度,严格遵守规章关于飞行时间限制要求,防止疲劳飞行;加强作业现场管理,重点检查飞行员飞行前准备、作业飞行方法、进出作业飞行程序等,明确作业点管理责任;评估运行手册中关于飞行运行风险控制的条款,如天气标准、机组实力搭配等,督促飞行员严格按照手册的限制和推荐技术飞行。总之,对运行全过程进行监控,加强风险管控,明确各环节流程控制,分清责任,防止超能力、超裕度、超作业范围运行,确保安全保障能力符合要求。
五、完善飞前准备,加强服务保障能力
各通航企业应进一步强化飞行准备工作,通航作业飞行大多在低空、山区、水面等地形复杂的区域进行,所以每执行作业任务前,公司应根据作业区域特点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认真进行作业区域的飞行环境的勘察,确保机组作业前准确掌握起降点、航路、作业区的天气情况和作业区的地形地貌,防止挂碰障碍物。飞行机组要严格执行飞行前预先准备和直接准备制度,严把天气放行标准,加强对恶劣天气条件下运行和特殊情况处置的准备,尤其是针对作业地形复杂、通讯不畅等特点,明确作业飞行方法,进出作业飞行程序,建立处置预案。
公司还要充分考虑作业机组面临的困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特别是机组长时间在外地执行作业任务时,应做好场地保障、后勤保障、气象保障、技术保障、生活保障等一系列保障措施,坚决防止机组 “千里走单骑”的现象发生。
以上是研讨会各参会单位达成的共识。管理局会后汇总了全部课件,如有需要,请联系喻策,电话:020-86120627。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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