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监管局以新规章学习推进空管“三基”建设

  近日,新版《民用航空导航设备开放与运行管理规定》、《通用机场空管运行规定》和《通用机场空管运行管理办法》等多部规章、规范性文件下发,为推进辖区空管“三基”建设,督促辖区单位进一步理顺规章脉络,明确规章标准,更好地保障辖区通航顺畅运行,湖北监管局组织空管处全体人员对新版规章进行集中学习,并要求辖区机场、空管单位组织学习,集中宣贯。

  结合监管实际,湖北监管局对新版规章中的修订内容、重点条款、法律责任进行逐条探讨,对照辖区通航不安全事件案例分析,深化条款理解,增进应用实践。新版规章对“民航空管管制范围”和“通用航空导航设备分级”分别作出更具体的规范,对实施许可管理及备案管理的对象作出更细致的分类,对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作出更明确的界定。

  为确保规章更有效的宣贯落实,湖北监管局督促辖区单位开展“学规章,打基础”活动,要求各单位组织内部培训工作,确保覆盖全员,并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宣贯等形式开展,确保每一个专业持照及见习人员对规范调整内容完全掌握。同时,按照空管安全管理体系(SMS)建设要求,各单位应认真梳理手册体系,制定切合运行实际的手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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