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监管局多手段落实放管服要求促进通航发展

  河南监管局落实“放管服”的总体要求,贯彻“放管结合、以放为主、分类管理”通航管理政策和“两个框架”有关要求,以“放”和“服”为重点,“管”为辅助手段,精准施策促进通航发展。

  “放”体现以下方面:一是严格把控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确保完成全部的合格审定工作;二是由公司根据运行需要,自行配置工具、航材、人员等维修资源,局方不做任何要求,也不再批准通航公司任何手册;三是增加非现场监管,采取文件审查和远程审查等多种方式。

  “服”体现以下方面:一是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宣贯,指导通航单位做好航空器适航性和维修系统符合性自查工作;二是指导通航公司维修负责人深入开展法定自查,帮助维修负责人树立法制思维,建设积极的安全文化,完善维修管理系统;三是协助解决通航公司在运行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针对通航公司租赁航空涉及到航空器喷涂的问题,勇于担当,明确除注册号需要喷涂外,公司名称和图标可以采取粘贴的方式,用实际行动落实“服”的要求。

  “管”体现以下方面:一是安全管理水平低、运行风险高的单位,加大监管资源投入;二是针对飞行训练、商业载客两种涉及第三方利益的运行种类的通航公司,每两年现场检查维修系统符合性,指导公司完善维修管理,确保公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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