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监管局部署辖区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实施工作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将自201711日起施行,为扎实推进规章实施前准备工作,认真落实规定要求,桂林监管局在召集辖区机场、航空公司、空管站、油料公司及各运输航空公司驻桂林营业部代表参加民航局规章宣贯电视电话会议的基础上,就辖区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实施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梳理自身承担的责任及义务,按照《规定》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手册及预案,并做好对外公布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各保障单位要加强与机场管理机构对接;机场管理机构要建立与地方政府间的大面积航班延误联动机制。三是要切实做好人员培训工作,各单位应结合民航局规章宣贯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本单位的规章宣贯及人员培训工作。 


附件: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