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中南地区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投诉方式

  1.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运输机场保障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民航规[2019]41号)

  2.管理职责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负责涉及通用航空地面服务保障、运输机场对通用航空保障的收费标准、空管运行保障、空勤人员进入控制区通行查验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的受理、调查、处理工作。

  3.投诉受理举报部门和途径

  投诉受理举报部门:通用航空处

  投诉途径:

  ⑴电话投诉举报: 020-86122220

  ⑵来信投诉举报: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云霄街163号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通航处(510405)

  ⑶邮件投诉举报:gazn@caac.gov.cn

  投诉人应据实告知本人工作单位、姓名、投诉事项及联系电话、地址等。

  4.具体办理程序:

  ⑴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举报的来电、来信、来访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属于有效投诉的,承办人员将填写《民航中南局通用航空投诉举报工作处理单》进行受理,并由通航处负责提出拟办意见,分管局领导审批,工作时限为受理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

  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定承办责任单位或部门开展相关调查处理,期限为自接到转办投诉举报工作处理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情况复杂,经请示局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⑶承办责任单位或处室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将调查结果及拟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通航处,通航处草拟答复函报管理局分管领导签批后,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举报人书面反馈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并将调查处理相关资料归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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