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局及时部署深化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

  近日,根据民航局、国家卫健委《关于深化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中南局及时部署深化联合试点的各项工作,提出了相关工作目标,要求在前期航空医疗救护试点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辖区航空医疗救护范围,逐步完善航空医疗救护标准规范,推动建立具有中南辖区特色的覆盖广泛、模式多远、服务优质的航空医疗救护体系,不断促进辖区通航企业与医疗机构充分融合发展。

  中南局对下一步做好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沟通协调,统筹推进,视情成立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及时启动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启动深化联合试点相关工作,按要求开展政策宣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完善任务分工;三是狠抓任务落实,各单位要按民航局、国家卫健委相关要求,统筹协调试点工作,实行年度任务清单式管理,明确责任主体及工作进度,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四是注重信息报送,各试点通航企业每半年报送一次开展航空医疗救护有关工作信息;五是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工作,注重与媒体互动,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宣传报道,及时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典型事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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