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中南地区通航事件调查改革,规范通航事件委托调查流程,中南局近日依据相关规定和工作实际,修订印发了《民航中南地区通用航空器事件委托调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新办法共计三十五条,分为总则、委托调查范围、委托调查单位、委托调查程序、委托调查的组织实施和附则六章,进一步明确了委托调查范围,细化了受委托单位调查人员培训和设备配备的要求,规范了委托程序以及调查实施规定,罗列出了适用于终止委托调查的具体情况,同时增加了《被委托调查单位调查人员培训大纲》和《通航企事业单位事件调查设备清单》两个附件。
下一步,中南局将分批次组织开展通航委托调查单位调查员培训,指导通航单位完善事件调查程序,提升事件调查能力,强化通航单位自我安全管理水平,推动通航事件调查改革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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