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局不断完善奖励办法激励从业人员保证运行安全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航空安全奖励工作,更好激发从业人员干事创业的主动性,激励保证安全的能动性,中南局近日依据相关规定和工作实际,修订印发了《民航中南地区航空安全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

  新办法共计25条,分为总则、飞行人员安全飞行类奖励、突出贡献类奖励和附则四章,重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完善了实施办法的名称。原办法名称为《民航中南地区安全飞行奖励实施办法》,主要针对飞行人员安全飞行的奖励,新办法名称为《民航中南地区航空安全奖励实施办法》,与民航局保持一致,覆盖范围更广泛。二是理顺了飞行人员安全飞行类奖励办理程序。从申报、审核、授予奖励等方面进一步梳理奖励工作,完善了奖励办理程序。三是明确了突出贡献类奖励办理程序。依据民航局相关文件要求,新办法补充了突出贡献类奖励相关内容,从申报单位、监管局、管理局三个角度对办理程序进行了细化,完善了正向激励机制,有利于鼓舞从业人员干事创业和保证安全的热情。

  下一步,中南局将积极关注辖区行业发展过程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进行奖励,充分发挥正向激励积极作用,促进民航事业持续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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