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局制定出台行政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巩固民航行业监管模式调整改革成果,贯彻落实民航局精准监管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行政检查计划编制的规范性和实施的严谨性,中南局制定出台了《中南局行政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011年,中南局首次制定了《中南局行业监察计划制定与实施办法》,对行政检查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予以规范。时至今日,民航行业监管模式已经发生了深刻变革,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得到了创新发展,原有的计划制定与实施办法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实际监管需要,制定新的实施办法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鉴于当前行业监管模式调整试点改革已进入收获成果的稳定期,重新制定正当其时。

  《办法》主要亮点有:一是充分结合民航行业监管模式调整改革成果。如将行政检查计划按照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和临时性行政检查计划,分别制定了程序和规则;《办法》也对行政检查计划的融合、调整、取消予以明确规定,提高了检查计划执行的灵活性;二是充分结合中南局自身工作实际。《办法》明确了管理局职能部门与监管局的各自职责和行政检查计划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对计划制定的内控机制进行了完善;三是增加“双随机一公开”的行政检查计划编制规定。《办法》明确了“双随机”的内涵和外延,以“一单两库”的构建为核心,对双随机监管事项清单和两个名录库的形成方式以及实施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规定,重点聚焦“双随机”的关键性问题,以搭建制度骨架为主,为适应不同的操作方式留下了一定空间。

  中南局要求所属各单位、部门对《办法》认真组织学习,全体监察员务必深入领会、掌握,切实加强行政检查计划管理,提高行政检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有效提升监管效能,为辖区科学、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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