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规范党委会决策行为,切实提高党委科学决策的水平,近日,桂林监管局党委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党委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修订后的党委议事规则重点强调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原有的议事规则基础上,进一步重申了民主集中、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等党委议事原则; 二是明确了党委议事决策的范围和界限,对涉及“三重一大”的 9 个方面的重大事项明确规定必须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三是进一步细化了议事决策程序和议事纪律,新修订的议事规则详细规定了会议召集、会议准备、议题征集、表决程序、组织实施、保密纪律等内容,实行重大问题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发言制度,强调不得以领导圈阅、文件会签、碰头会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表决。四是强化了对党委会的台账管理,明确了党委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相关材料、立卷归档的规范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决策的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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