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监管局组织召开《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研讨座谈会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将于明年11日起正式实施。为扎实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97日下午,深圳监管局组织辖区空管、机场、航空公司、油料、航信、航协等单位召开了研讨座谈会。 

  会议首先对《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中关于空管、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公安、地面服务代理、销售代理人、航油、航材、航信、旅客等运行主体在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旅客投诉管理、信息报告等环节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分解,其次针对航班延误信息告知、补偿方案、延误后服务保障等焦点问题进行了研讨。 

  监管局要求各单位一要高度重视航班正常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航班正常是“真情服务”的最核心内容,认真组织学习《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二要按照要求修订、完善运输总条件、业务手册和工作程序、相关协议、各种应急预案及投诉受理程序等,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监管局将继续做好宣贯工作,并将结合“民航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10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