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监管局宣贯大型运输机场运行保障能力综合评价办法

  《大型民用运输机场运行安全保障能力综合评价管理办法》于今年8月22日发布实施。为了更好地开展辖区相关工作,近日,广东监管局开展专题宣贯,广东省机场集团安全监察部、白云机场股份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宣贯。 

  2016年8月,民航局颁布实施《大型民用运输机场运行安全保障能力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试行办法》实施以来,有效调动了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机场运行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新版《大型民用运输机场运行安全保障能力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结合一年多来实施情况以及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对指标体系、权重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次宣贯从总则、评价方法、监督管理以及机场运行安全保障能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等四个方面进行了介绍,重点说明了突出安全管理新动向、体现对航班正常性的重视、强调对机场频发事件的管理、明确责任划分、提升综合管理类指标的可操作性、加密结果公示和处罚力度等核心变化,详细讲解了4个一票否决类指标、17个安全管理类指标和3个综合管理类指标的内容和样例。

  广东监管局对机场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到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发挥评价工作对机场运行安全管理的促进作用。二是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三是对照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结合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倒查,确保机场运行保障能力持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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