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监管局积极落实“放管服”工作思路

  为促进湖南辖区通用航空持续健康发展,坚决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准确把握许可条件与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湖南监管局按照民航局、管理局相关工作部署对涉及到通航的法定职责范围内的许可事项和初审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明确了审批依据和审批内容。监管局范永平局长明确要求参与审定的处室应严格按照《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行业管理授权事项清单》的要求对通航审定程序重新进行了修订和简化,不得额外增加其他要求,并废止了《关于成立民航湖南监管局通用航空审查委员会的通知》。新的审定程序实行分级决策审批制度,简化了审定流程,明确本局目前四项具体的审定事项为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初审、非经营性通用航空登记、CCAR-91部初始运行合格审定及补充运行合格审定等工作,取消了原通航飞机引进和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两项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建立了通航审批情况的通报制度,并明确其他专业的规章符合性要求不得作为行政许可的审定的必需要求,监管局要求各处室要加强对通用航空企业的事中和事后监管,确保民航各专业法规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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