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监管局积极落实监管模式优化调整要求

  监管模式优化调整是民航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提高民航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监管对象从“他律”转向“自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 

  为积极落实民航局和中南局开展监管模式优化调整的相关要求,湖北监管局采取多项举措:一是高度重视,从思想上主动转变,监管模式优化调整就是要摒弃传统的过度监管、“保姆式”监管、高资源消耗型的工作模式,湖北监管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努力准确把握工作定位;二是积极部署,湖北监管局将“以机场安全绩效管理为抓手,推进机场逐步建立法定自查制度”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进程,力争在2018年底前提炼工作经验,并予以固化;三是积极宣贯,湖北监管局主动对接辖区各运输机场,引导各机场对照监管事项库开展相关自查,尝试建立法定自查制度;四是探索将推进法定自查与日常监察相结合,鼓励机场提前开展工作自查,共同研究法定自查的难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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