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局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民航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相关要求,有效规范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中南局结合工作实际,于近日正式印发了《民航中南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该办法是对管理局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开展法制审核的程序性文件,共计十四条,分别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目的、定义、适用范围、种类、程序、要求等作出了规定。核心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包括行政处罚决定(当场处罚除外)、行政强制决定和部分重大行政许可决定;二是申请法制审核的程序,包括需要提交的资料、时限要求等;三是法制审核的要求,包括审核形式、审核要点、意见反馈等。

  下一步,中南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核力度、提高法制审核水平,进一步提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规范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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