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局加快推进辖区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

  根据民航局和国家卫健委关于《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为做好辖区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中南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开展动员部署,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中南局有序推进相关工作,指导辖区试点地区组织相关企业进行了试点工作前期调研及座谈交流,相继开展系列工作:与广东省卫健委开展了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座谈交流;召开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推进会,重点对本局起草的《广东省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深入研讨,双方协商初步达成了合作共识;与湖北省卫健委联合举办了航空医疗救护研讨会;在荆门组织召开了成立湖北航空应急救援(包含医疗救护)协会的筹备会;在荆门组织举办了航空应急救援论坛等。截止至9月底,在广东地区、湖北地区开展了航空医疗救护或应急救援的通航企业分别有5家和3家,辖区内未参加试点的通航企业开展航空医疗救护业务的有5家。目前,管理局、湖北监管局、深圳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已主动与相应卫健委进行了工作对接,初步建立了联络沟通机制,并将尽快完善和实施相关《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巩固前期的阶段性成果,不断推进辖区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的工作。

  针对当前辖区开展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中南局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尽快成立相关省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尽快实施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强化任务落实。明确每一项工作的责任人、实施主体、进度安排,实行年度任务清单式管理,明确时间表,全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三是加强宣传动员。进一步做好联合试点工作宣传引导,支持、鼓励有意愿、有资质的医疗机构、通航企业、保险机构积极参与,鼓励未试点地区的相关企业、社会力量参与试点工作,不断扩大试点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为辖区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下一步,中南局将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督查力度,加快推进联合试点工作,确保辖区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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