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局发文审核制度不断健全

  近年来,中南局严格执行发文审核制度,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审核把关,发文质量稳步提升。日前,中南局又颁布实施《机关行政公文审核办法(试行)》,总结巩固几年来发文审核工作经验。

  该办法重点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发文审核,一是强调公文审核各负其责,二是强调公文会签注重时效,三是强调公文修改严谨规范,四是强调公文制作落实责任。为进一步落实责任,该办法明确了公文“三级审核制”,即公文秘书初审、部门领导审签、办公室核稿。要求公文秘书要认真对本部门的公文进行初审,着重审核公文的发文形式、紧急程度、发文字号、公文要素是否符合规范;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公文进行严格审核,对公文的内容、流程、时效、规范、主体等5个方面进行严格把关;管理局办公室则要对全局的行政公文进行认真核稿,严格把关。针对以往公文会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该办法明确会签公文时限要求,平件应在3个工作日内、加急件应在2个工作日内、特急件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会签;特提件应当随到随签;涉及行政许可事项公文的会签,严格按照主办部门规定的时限完成会签工作。

  下一步,中南局还将制定实施公文质量考核评估办法,对单位、部门发文质量进行量化考核,评选年度优秀公文,以期进一步提升办文质量,提升“三基”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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