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监管局实施厉行节约“十项举措”

  为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反对铺张浪费,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近日深圳监管局下发文件,在全局范围内实施厉行节约“十项举措”。 

  一是在安全形势平稳的情况下,无特殊原因不组队对主控基地航空公司公司的分子公司开展异地监察,鼓励采用非现场监管方式开展执法检查。二是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三公经费”等支出,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三是增强出差的提前计划性,应当选择公务机票中折扣低的经济舱票价机票。四是公务员应邀参加非监管局承担的课题、评审、讲课等任务的,其交通费、住宿费原则上不得使用监管局行政经费支付。五是严格按年初制定培训、会议计划开展培训、会议,不新增需要行政经费开支的培训和会议。原则上不参加非必要的、跟工作无直接相关的、需收取费用的培训、会议。六是进一步加强对车辆使用的管理,严格管控与行政执法执勤、机要应急等无关的车辆使用。执法执勤用车应统筹安排,尽量合并使用,提高使用效率。七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电子设备达到使用年限,且其主要部件损坏、无修复价值或故障频发无法继续使用的,方可进行报废更新。八是办公室、会议室需要购置办公家具的,须按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家具配置标准执行。属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固定资产设备的采购,须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流程执行。九是严格执行“人走灯灭、人走断电”办公室节能原则。办公楼大堂、楼道等公共部位的空调温度控制在摄氏26度。每晚六点,由监控室的监控人员关闭大楼所有空调,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的人员可自行单独开启。十是尽量通过网上无纸化办公,减少打印数量。确需打印时,必须双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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