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局修订《中南地区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民航局有关精神,继续简化执照注册考试考核流程,根据《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规则》以及《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中南局重新修订了《中南地区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实施细则》。

  新修订的《中南地区民用航空气象人员执照管理实施细则》中,主要修订了中南地区民航气象人员执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的程序,决定执照注册考试完全由气象人员所在单位自行组织、命题、阅卷,各运行单位于考试考核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考试情况和结果上报所在地监管局并归档保存三年。同时,各运行单位应于每年一月份将本单位本年度考试考核计划上报所在地监管局,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原则上每年上半年与下半年各组织一次。

  下一步工作中,各运行单位应将考试考核中发放的合格证、理论考试试卷及成绩、技能考核内容及成绩等归档保存三年,各监管局需加强对各运行单位气象持照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检查各单位执照注册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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